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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会”最新消息2023:各地公安纷纷发出通告,请受害者速去登记

继“华英会”被电视台曝光后,近日各地官方部门也纷纷发出了关于“华英会”的通告。
一、7月17日,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华英会领航公会理财投资产品异常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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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近期,根据群众举报,华英会领航公会成立峡江分会,以NFT藏品、股票和期权投资等“R-meta”数字虚拟资产名义,诱导群众将资金投入“华英会”建立的相关资金盘,承诺高额回报,并通过会员(投资人)拉人头、发展下线方式拓展业务。经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金融办、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县人民银行、水边镇政府等单位现场调查,初步判定该行为涉嫌非法传销。该类平台操作模式都是在吸收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后,立即关闭相关资金盘APP,使投资人所投资金无法追回,导致投资受损。
为此,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特别提醒全县广大群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经济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群众不要上当受骗,要珍惜自己的养老钱、血汗钱,要做理性投资者,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不要贪图小利,不要盲目介绍亲戚朋友加入,陷进诈骗组织的漩涡。如发现相关线索,可主动拨打举报热线或向我单位反映。
非法集资举报热线:12345
吉安市处非办举报热线:0796-8236393
峡江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0796-3690286
峡江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7日
二、7月18日,临泉县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寻找“程某、王某红、张某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传销参与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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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临泉县公安局正在侦办程某、王某红、张某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仍有部分传销参与人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为查清全部犯罪事实,精准打击犯罪,保障人民切身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一、报案登记时间和地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地点:临泉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临泉县迎宾大道299号5楼)。联系人:王警官、顾警官二、通告对象2022年至今,在程某、王某红、张某珍涉嫌组织、领导下参与华英会平台投资的人员。三、登记所需材料1、参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参与上述平台投资活动的每笔出入资金银行交易流水、微信或支付宝收付款交易记录、宣传资料等。特此通告临泉县公安局2023年7月18日三、7月19日,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发布了“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关于华英会投资平台新余地区投资受损人进行登记的通告”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关于华英会投资平台新余地区投资受损人进行登记的通告

近日,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侦办了华英会投资平台新余地区诈骗案。因该案涉及投资受害人众多,为全面彻查华英会投资平台新余地区诈骗案及所涉案人员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将于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30日开展华英会投资平台新余地区诈骗案投资受损人报案登记工作。为方便投资受损登记报案,现将报案信息核实登记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核实登记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30日二、核实登记地点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经侦大队101办公室(新余市劳动南路58号,新华书店北侧约200米)三、核实登记对象曾在华英会投资平台R-meta有投资受损的人员(常住地新余市渝水区人员)。四、核实登记方式1、报警登记可到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经侦大队101办公室递交报案材料;2、拨打办案民警电话18879032007(付警官)、18879032010(黄警官)。五、注意事项投资受害人在核实登记报案时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转账凭证(投资、收益的银行流水)等能够证实投资情况的证据材料(所有提供的证据材料均用A4纸单面复印)。希望投资受害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合理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案,依法维护投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请广大投资受损人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受蛊惑,不组织、参与各类非法活动。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
2023年7月19日

来源:峡江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临泉县公安局、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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